铜仁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9-12-30 12:02:35 点击: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德江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陈社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6年1月,陈社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将上级联社下拨的综合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以加班费名义平均发放给本人在内的11名干部,扣除开具税务发票费用905元后,每人领取人民币2645元。2019年11月24日,陈社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谭猛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8至9月,谭猛用特巡警大队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6次2108元和为下属私车加油3次407元,合计人民币2515元。2019年12月19日,谭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玉屏侗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吴言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3月,吴言华在任玉屏县亚鱼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安排以785元/人标准购买59套运动服装,参加该县2016年“三八”妇女节体操比赛活动,其中超范围27人、超标准32人,违规使用资金共计人民币3.0315万元。2019年12月17日,吴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水务站负责人张志滢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9年7月19日,张志滢以其母亲满70岁为由,在该县中兴街道某山庄违规置办酒席,共计收取礼金人民币2600元,其中涉及公职人员、村干部礼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12日,张志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部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的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深刻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工作任重道远;深刻说明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不收手、不收敛,必须予以严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反躬自省、时刻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杜绝“节日腐败”。

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深化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守初心中增定力、在担使命中破难题、在找差距中明方向、在抓落实中见实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勇于碰硬,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让“四风”无处遁形;要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查重处、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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