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将监督“探照灯”对照“自己人”

时间:2019-02-11 15:02:41 点击:

“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我承诺,将严守工作秘密,敢于动真碰硬,铁面执纪,严格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决不有纪不依、执纪不严······。”

近日,德江县纪检监察系统召开执纪者述德述责述廉工作会,31名纪检监察干部向大会作述职报告,165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就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5个方面做出公开承诺。

该县纪委监委从“谁来监督纪委?”“如何严防‘灯下黑’”破题,先后开展了“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八个一’铸剑工程”“‘锤炼政治过硬·铸就本领高强’主题教育”“‘讲忠诚·勇担当·显本色’队伍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目前,分三期组织153名纪检监察干部赴云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学习,选派3名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组织29期144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县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

同时,将监督的“手电筒”对照自己,将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置于“探照灯”下,把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制定了《德江县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违规接触被审查人等情况报到登记备案规定》,出台《德江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防“灯下黑”。2018年,共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提醒谈话2人,谈话函询3件3人,了结2件。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对纪检监察干部最首要的要求就是讲政治,该县纪委监委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制定了《纪检监察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坚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以铁的纪律强化刚性约束,以外在监督促进内在自省,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公文错情通报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强化“四个意识”。

牢固树立“执纪执法者必先守纪守法”的理念,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廉政勤政提问谈话工作,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风险点,量身定制谈话提纲,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谈话,绷紧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弦”和“作风弦”,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加快建成新时代黔东北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德江县纪委监委  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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