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三会两书两公开”推动一案一整改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1-17 08:47:36 点击:

书记点评

以案促改 惩治结合

■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夏红民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贵州省纪委监委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做实“一案一整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实现标本兼治。

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只有时刻想着警示教育和转化挽救,处处把警示教育做深做透,才会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取得更大的效果。只有把教育整改贯穿到审查调查的全过程,才会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上取得更大的效果。

通过“三会两书两公开”,在“惩治结合”和“一体推进”上下功夫。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有关案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就是在延伸和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针对案件“解剖麻雀”,寻找深层次原因,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防范制度,就是在推动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紧扣反面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让大家引为镜鉴、自觉自律,就是在推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无论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还是抓整改落地落实,贵州都明确了实施主体,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一案一整改”作为管党治党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推进“一案一整改”的督促检查,也是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传导。通过督促各级党委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功夫下在平时,让教育监督管理见诸日常,不断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整改要举一反三,不能只是‘就事论事’,在将部分学校领导和教师介绍学生顶岗实习、收受中介机构财物问题整改到位后,还要汲取教训,健全对整个职教系统党员干部的管理制度。”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召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要求该厅党组织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上再下功夫。

不久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该省多个职业院校在组织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总结案件教训,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在全省职教系统开展专项整改。

2018年以来,贵州省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在用好身边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通过打通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强化警示,健全制度,推动实现标本兼治。

在审查调查期间,该省就同步思考开展警示教育的需要,在案件调查全过程,通过严肃认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违纪违法人员深刻认识错误,向党组织写悔过书、检讨书等,在调查报告中把思想、责任、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剖析到位,为后续开展警示教育打牢基础。

审查调查结束后,该省通过“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即召开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促改情况,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督促发案单位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同时,针对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找准“病灶”,推动问题整改、健全防范制度。

“余越前的违纪违法问题你是否牵涉其中?余越前犯错误,你有没有责任?余越前守不住的底线你能不能守住?省委要求彻底肃清余越前腐败案恶劣影响,你如何落实?”在望谟县委就原县委书记余越前腐败案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到会指导的省纪委副书记4次打断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的发言,要求聚焦案情,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防止置身事外空表态。

“明确‘一案一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针对案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利于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传导和压实‘两个责任’。”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案一整改,并不只针对大案要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技局负责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州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州科技局在全州科技系统就此案开展警示教育,并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等制度。州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即纠,有助于铲除污染源,保护整片“森林”健康。

截至目前,贵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利用2400余个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48个应付了事、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单位被要求返工。督促案发单位召开支部会或组织生活会1700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600次,推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3000余个。在警示教育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3472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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