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以“五型队伍”为载体提升纪检干部能力

时间:2014-09-25 23:32:28 点击:

今年来,德江县以创建“学习型、实干型、和谐型、实绩型、公信型”队伍为载体,加强对派出纪工委书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担当力和公信力。

创建学习型队伍,提升综合能力。通过开展“月末讲坛”、“拓展培训”等方式,落实集中学习制、分批培训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逐步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氛围,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建实干型队伍,提升争创能力。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定好位、服好务、履好职,在思想和行动上必须融入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事业,既要不断提高“能办事”的本领,更要努力培育“干实事”的作风,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选人用人机制。

创建和谐型队伍,提升整体能力。把团结作为凝聚人心、干好工作的基础,注重在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上下功夫,以团结凝心;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创造力与班子成员的决策力充分结合,形成谋发展的合力,以民主聚力;把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练兵”活动作为培养奋力拼搏、积极进取的平台,以活动增能。

创建实绩型队伍,提升管理能力。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两报告、两评议、两考评”的实施方案》,分乡镇和部门实施纪检监察工作年终考评办法,明确考评范围、考评标准、考评机制、考评程序等,把考评结果作为工作落实、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创建公信型队伍,提升亲民能力。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的标准。把提升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能力融入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群众意识、历练个人品质、提高党性修养的全过程。(德江县纪委  安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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