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软“鞭子”硬起来
——松桃实行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

 
时间:2014-12-29 20:43:37 点击:

2014年12月2日,松桃苗族自治县世昌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文某因旷会,被扣除作风量化分2分,评定为Ⅱ类管理对象。这是该县实施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后,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第一名干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干部作风“常长”新要求,呼唤作风建设“新利器”。2014年11月底,该县出台并实施《松桃苗族自治县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全县干部作风建设迈入“新轨”,笞挞后进的作风之“鞭”舞动起来。

“常长”要求催生“硬鞭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省委书记赵克志在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在‘公’、‘私’二字上讲原则,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中央到地方,作风建设高压态势已经形成。

抓常、抓细、抓长,成为作风建设新常态。但在基层,一些“老大难”问题使作风之“鞭”软而无力。比如,有的单位不愿抓、不敢抓,缺主动性和担当力;有的单位推进工作措施不具体,即使想抓也是有力使不上,缺抓手;有的单位除了出台“不准”、“严禁”之类的规定对干部行为进行约束,在系统的监管手段和措施上缺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抓作风建设自主性强,在问责和整改上无章可循,缺统一的标准和尺度;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问题干部”和“无问题干部”实行“一把抓”、“一锅煮”,缺重点。

为了解决“五缺”问题,县纪委一班人积极谋划,向县委建言献策。县委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出台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同时配套出台关于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软鞭子”变成“硬鞭子”,作风建设“策马”前行。

“硬鞭子”成为“铁抓手”

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刚性强、易实施。

该办法对操作方式和程序进行细化。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按Ⅰ、Ⅱ、Ⅲ类实施分类管理。量化评分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量化评分在90分以下(含90分)为Ⅰ类管理对象,91分至99分为Ⅱ类管理对象,100分为Ⅲ类管理对象。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或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根据扣分情况进行评分,确定干部作风分类管理类别。扣分标准按照违纪违规情形分为2分、6分、10分不等。被立案调查、党政纪处理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直接将其确定为重点管理对象。量化分类管理以三个月为一个管理单元,一个管理单元到期后,所属单位对管理对象作风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启动实施新一轮分类管理。各单位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量化分类管理情况,于每月月中、月底将工作台账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重点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督查,加强对Ⅰ、Ⅱ类管理对象的跟踪问效。

该办法同时注重作风的整改和分类管理的结果运用。被列为Ⅰ类、Ⅱ类管理对象的,所属单位采取谈心谈话、书面提醒、专题教育、公开检讨、待岗学习、停职反省、调整岗位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并跟踪督促整改,当事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按绩效管理规定扣减个人绩效奖金。Ⅰ、Ⅱ类管理对象每月向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或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当月作风建设整改情况。

量化分类管理办法突出了可操作性、长效性、规范性、针对性、创新性,成为全县各级各部门推进作风建设的“铁抓手”。 “谁都怕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针对性强,效果立竿见影。”乌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俊锋说。

“硬鞭子”舞出作风新常态

该县实行量化分类管理后,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遵规守纪意识和相互监督意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会议制度、请假制度、出勤制度、上班纪律制度以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等得到很好执行。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每天对单位干部作风督查两次。以前工作日早上八点半至九点,少数干部职工还在单位门口餐馆吃早餐,有的干部职工签到后才外出吃早餐,现在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历史。单位以前默认可以不上班的改非领导,现在也正常上班了。

提高工作效能,是抓作风建设的落脚点。“县文工团演员以前如果没有排练节目,上班时间都很少来办公室。大家现在每天自觉坚持上下班签到,晚上根据任务分解情况主动分别到各社区辅导文艺活动,这就是‘严管出高效’的道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龙再渊说。

“把工作效能低列入干部作风扣分条件,干部好管了,工作效能自然也提高了。”说起量化分类管理办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龙治和体会很深。“以前安排工作后,要催促几次有的干部才能完成,现在不要催也能按时完成了,而且工作完成质量比以前好多了。”

2014年12月21日,13名乡镇财政分局局长因落实家电下乡政策审核把关不严,被县纪委监察局政纪立案调查,第二天14人分别被列入Ⅱ类管理对象。12月1日至30日,全县共有20名干部被列入Ⅰ、Ⅱ类管理对象。

“实行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是跟进作风建设新常态的具体体现,是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好抓手,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融合剂’,必须持之以恒抓下去。”市政协副主席、松桃县委书记冉晓东说。(松桃自治县纪委  秦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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