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公开审理铜仁留置“第一案”并当庭宣判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8-13 08:39:16 点击:

“下面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荣幸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8月9日,由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铜仁市武陵山投资(集团)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荣幸受贿一案,在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是松桃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使用留置措施的“第一案”,也是铜仁市首个监察留置案。

2018年3月28日,松桃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经报铜仁市监察委员会同意、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对杨荣幸违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6月18日,经县监委委务会审议,决定给予杨荣幸开除公职处分;6月19日,经县委批准,杨荣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及礼品礼金,收缴武投公司小金库及津补贴资金,上交国库。

“办案过程中,我们与公安机关建立留置措施协作配合机制,安排审理室人员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补充调查充分交流意见,协同作战、通力合作,共凝反腐合力,确保调查期间取得的证据确凿充分,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同志表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专案组全体成员严格把握外调、谈话、陪护、监控以及使用监委各种文书等环节,有效运用谈话、询问、讯问、调取、搜查、留置等10种调查措施固定证据。

6月26日,杨荣幸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9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被告人杨荣幸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在庭审中,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县财政局在家班子成员、铜仁市武陵山投资(集团)经营有限公司在家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等百余人参加庭审并全程旁听。

“看到以前的老同事当庭受审,让我感触很深,作为国家干部,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切实肩负起应有的领导职责。”参加旁听的县中医院主要负责人感慨到。

“这次庭审直观展现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特点,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是一次难得的观摩学习过程,有助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县纪委监委转隶干部杨毅如是说。

“法院对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留置第一案的审理全面采信证据,是对纪委监委纪法融合、办案实践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监察,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松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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