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三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时间:2018-11-20 15:23:38 点击:


      今年以来,印江自治县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举措,不断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领导亲自抓。建立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召开好专题研究会议,纪委领导率先作出廉政承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带头述职述廉,主动接受监督。

强化制度全面抓。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督查的通知》,以制度明确工作内容目标,明确任务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强化约谈主动抓。实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完善廉政谈话、廉政谈话运行等机制,建立情况通报、监督考评和失职渎职追究等制度,主动到县直部门、乡镇开展约谈,通过谈话、约谈、回访,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印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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