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谁伸手 就让谁付出代价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9-20 09:09:38 点击:

脱贫攻坚,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大事。

作为全国贫困程度最深、脱贫任务最重、实现同步小康任务最艰巨的省份,贵州省委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迎难而上,吹响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的“冲锋号”。五年来,全省有670.8万贫困人口摘掉“穷帽”,减贫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创造了脱贫攻坚“省级样板”。

成绩的背后,是贵州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的政治保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聚焦脱贫攻坚大局,围绕“护民生、促脱贫”主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让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遁形,让向扶贫资金项目伸手者付出代价。

上下联动  构建立体全覆盖“大监督”格局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深化拓展民生监督、派驻监督等有效举措,在机制创新、上下联动、精准施策上下功夫,不断深化“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察,统筹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脱贫攻坚“大监督”格局,以精准监督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关键词:访、重、助

全省启动“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省、市、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深入村寨进行走访,着力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脱贫攻坚政策走样变形,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违规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第二轮“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中,共入户走访129186户,集中接访村民29994人,发现问题11393个;共立案361件,党纪政务处分18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 案例特写:摆“龙门阵”揪出基层“贪鼠”

赤水市元厚镇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顺彬没有想到,自己“费尽心机”获取的“收入”会在纪检干部走访过程中“暴露”。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一次特殊的“龙门阵”说起。

2018年1月,在第二轮“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中,赤水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

“现在高速公路通了,大家出行也方便了许多吧。”在元厚镇陛诏村,纪检干部与群众在村口摆起了“龙门阵”。

“高速公路通了,有些人也挣了‘大钱’!”

“是啊,有人只是提供了个名字和银行卡,就得了5000元的‘回扣’。”

得知是纪检干部走访,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打开了“话匣子”。

“提供名字和银行卡就有5000元的‘回扣’?”通过深入细致交谈,在掌握“高速公路指挥部的工作人员给村民向某某5000元回扣,冒用向某某的银行账户,编造虚假资料贪污征地补偿款”的问题线索后,赤水市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查询向某某银行交易流水,以及高速公路指挥部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表、土地现场勘丈登记表等账务资料,固定了李顺彬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的证据材料。

接受调查后,李顺彬如实交代了其单独和伙同他人贪污国家资金40余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2018年4月,李顺彬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5月,被赤水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关键词:专项监察

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工作要求,围绕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情况等,每年由省级层面统一部署,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开展专项监察,从项目、资金源头开始,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梳理,查问题、找线索,着力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上半年,通过开展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专项监察共发现问题2324个,立案9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涉案金额220.9万元。

• 案例特写: “跑路费”牵出的“蝇贪”

天柱县邦洞街道大河边村村委会副主任杨深江没想到,自己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的事情会被专项监察“揪”出来。

2017年7月,天柱县在全县开展退耕还林补助和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监察,各专项监察组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群众、检查资金的拨付文件、会计凭证等方式,查找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在邦洞街道大河边村,一张“误工费”的票据引起了专项监察组的注意。

“是什么误工费有这么多,村委会副主任杨深江一次性就领取了1700元?”带着疑问,专项监察组走访了当地的村民。

“我们这里离镇政府远,申请公益林项目都是麻烦村干去帮我们交材料,他们跑路就有‘误工费’领嘞!”村民们纷纷说到。

“帮村民跑路就有‘误工费’领,看来这笔‘误工费’背后的问题肯定不简单。”专项监察组立即组织召开了调度会,启动调查。通过查看财务账目资料、调取银行流水、谈话询问,发现杨深江在担任邦洞街道原大河边村(小村)支部书记、大河边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以收取“误工费”为由,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1700元,长期借用村集体资金6700元不予归还。杨深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键词:巡视巡察

将扶贫和脱贫攻坚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内容,探索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2017年11月,十二届省委在开展对29个深度贫困县和极贫乡镇所在县第二轮专项巡视后,市、县446个巡察组同步启动了对全省2760个深度贫困村及与扶贫工作密切相关部门的专项巡察。同时,采取集中反馈方式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及专项督导检查,强化对账整改。

• 案例特写:极贫乡里的“观景台”

“董地乡出资11.62万元专门建了一个‘观景台’,建成后一直闲置。”2018年4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纳雍县委反馈:“扶贫工作形式主义严重,建形象工程,既增加基层负担,又造成极大浪费。”

作为全省极贫乡镇,董地乡修建的一个闲置“观景台”为何被省委巡视组点名批评?事情还得从省委巡视组的一次“暗访”说起。

2017年11月,省委巡视组对纳雍县开展巡视,在对董地乡黎明村开展暗访时,得知当地为迎接领导检查,专门修建了一个“观景台”。

“为迎接领导检查还专门修建了观景台?”带着疑问,在村民指引下,巡视组驱车在弯曲的山路上“转”了30余分钟,终于到达目的地。

山沟里有一家养鸡场,养鸡场边小山腰上,用红砖修了一条50余米的“红路”,路的尽头用木材搭建了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台子,由于长久未用,周边长满了野草,这就是“观景台”。

站在台上,看到的就是山沟里一个个鸡棚,听到的是鸡叫声。除了“看鸡”,无景可观。

“这是典型的形象工程!”巡视组立即将发现问题移交纳雍县纪委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6年,纳雍县组织召开全县“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现场观摩会”,而位于董地乡黎明村的生态土鸡养殖场被选中作为观摩点之一。为迎接现场观摩会,乡党政主要领导商议,决定在黎明村修建生态土鸡养殖场观测点,并明确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张志文负责组织实施。张志文在未经会议研究工程项目发包的情况下,擅自与建设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协议,花费11.62万元将生态土鸡养殖场观测点高标准打造成为了“观景台”。

2018年4月,该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永东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调离。7月,张志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副乡长职务。9月,该乡党委书记王乾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龙淑凯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用好监督执纪“放大镜” 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蝇贪”

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同时,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在全省掀起一场“微腐蝇贪”歼灭战。

关键词: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与干部约谈、纪律审查有机结合,狠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歪风。

• 案例特写:精准扶贫岂能随意“抓阄”

“乐旺镇猫寨村村干部在确定贫困户危房改造等级时竟采取抓阄,这种看似公平实则伤害群众利益的做法要坚决纠正……”近日,黔西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我家的情况最老火,危房改造指标应该给我们家。”

“我家丈夫常年在外,家里老人又有病,指标应该给我们家才对!”

2017年7月,在望谟县乐旺镇猫寨村活动室,村支书陈正权正在组织召开18户危房改造申请户的现场评议会,但陈正权没想到,在场的村民一个个争穷诉苦,现场的评议会变成了“吵闹会”。

面对此种情况,作为村支书的陈正权本应该深入群众去了解情况,引导群众公平公正开展评议,然而陈正权却嫌评定程序麻烦,决定采取抓阄的方式来代替逐户民主评议,以抓阄的结果来确定危改户危房改造享受的级别。

“今天等级评定靠大家自己去‘抓’,凭运气听天命,抓到几级就是几级,不能怨谁!下面我宣布一下抓阄规则……”

有的人抽到“头等奖”3.5万元欢喜的离开了,有的人抽到“二等奖”1.5万元无奈的离开了。很快,这场会议“圆满”结束了。

望谟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群众反映后,立即组织开展调查。2018年6月,陈正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通过创新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以乡镇为单元设立民生监督组,探索民生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利用大数据建立全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管系统,定期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 “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2018年1至8月,全省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9368个,立案5465件,处分3695人,涉案金额2.04亿元,返还群众资金664.08万元。

• 案例特写:村支书的“如意算盘”

“按危改户每户得到危改补助金标准来衡量,得到1万元以上补助的危改户每户收取100元,得到1万元以下补助的危改户每户收取20至50元……”在谈话中,这位有着13年党龄的老党员蒙荣秋面红耳赤、声若蚊蝇。

2016年10月,群众向都匀市归兰水族乡民生监督组反映基场村党支部书记蒙荣秋多项违纪问题。

“当时村里让享受危改补助金的农户交填表费,让我交了100元。”

“通知享受危改补助金的农户交复印费,我交了50元。”

……

通过调查,2014年至2015年,经蒙荣秋同意,基场村村委会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向219户危改户收取填表费、复印费共6320元并进行私分,蒙荣秋本人分得1300元;2015年8月,蒙荣秋等人又将市民宗局赞助基场村“新米节”活动经费2000元进行私分,蒙荣秋个人分得500元。

陈某选是当时交了100元填表费的村民,得知真相后感慨:“村干部是我们最信任的人,他这样做,我很无奈、也很痛心……”

2017年10月,蒙荣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全部违纪资金清退给群众。

关键词: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通过印发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健全完善线索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聚焦扶贫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中央纪委明确的三类重点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2018年1至8月,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个,党纪政务处分42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

• 案例特写:“村官”失守  衍生“村霸”

“‘朱霸王’进去了,真是比过年都高兴!”“苍天有眼,‘朱霸王’被查了,真是大快人心。”铜仁市沿河自治县泉坝镇捷克村村民口中的“朱霸王”正是该村原村委会主任朱恩海。

说起朱恩海,捷克村村民可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作为村主任的他,横行霸道,加上其宗亲势力十分强大,对看不顺眼的本村和邻村村民轻则威胁辱骂,重则围攻殴打,为所欲为、猖狂至极,让村民“见而远之”、“谈猪(朱)色变”。

朱恩海除了打压民众,还盘剥民脂。用本村“异己”村民的新农合医疗证为“亲信”村民诈骗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2.9万元;违规挤占他人指标,获得扶贫搬迁安置房一套,再高价转卖获利5.7万元……诸般行径,村民们怨声载道、叫苦不迭。

收到群众反映后,沿河自治县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018年5月,朱恩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相关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化标本兼治 堵塞制度漏洞推进源头治理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在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案件剖析,利用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查找违纪案件暴露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体制机制漏洞,督促建章立制。同时,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强化问责,以违纪必查和失责必问的鲜明态度护民生、促脱贫。

关键词:问责“撒手锏”

破解全面从严治党“虚弱软”,要用好问责“撒手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全面把握容错纠错机制和“三个区分开来”的辩证关系,宽容失误,惩处错误,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多发、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表现严重的地区、单位,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同时,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者严肃问责。2018年1至8月,全省共对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669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案例特写:县草地畜牧中心13人受处分  县纪委书记被问责

“没想到,因专项扶贫资金被套取,县财政局‘一把手’和县纪委书记也被问责了!”近日,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微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消息,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的热议。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那次审计说起。2016年国家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对贵州省2016年前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特派办在审计中发现“晴隆县未经验收即拨付中央资金13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受补助企业利用虚假发票骗取。”

线索移交至黔西南州纪委后,通过深入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浮出水面。

2008年至2017年间,晴隆县草地畜牧中心以购草种、购羊种、建圈舍等名义,违规套取国家资金95.28万元,设立“小金库”。晴隆县草地畜牧中心原主任张大权、副主任谢国午等13人,因侵占公款、违规为他人谋利、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窝案’历时多年,大额财政资金被侵蚀,对案件暴露出的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要严肃追责问责。”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最终,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唐飞因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且在不符合拨款的条件下,两次违规签字拨付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微因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2018年4月,唐飞、李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一案一整改

在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省市县已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举办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展,利用典型案例,通过向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和纪律检查(监察)建议,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书面检查)和公开处分决定书,全面剖析案情并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等方式推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目前,全省已对300余个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

•案例特写:以案敲“警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贵定县原洛北河乡(经区划调整现为盘江镇)党委书记周天镁、乡长莫永健因侵占人饮工程和道路修建工程款等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4月,贵定县纪委监委下达处分决定书后,立即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

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及时剖析案例,梳理廉政风险点,排查出该镇存在体制监管短板,公开制度不完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宽松软等方面的问题。

随后,该镇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出台了《盘江镇干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了《盘江镇民生项目终身责任制管理规定》《涉农专项资金三项制度》《涉农资金公示制度》《盘江镇党务公开制度》《盘江镇政务公开制度》等十余项制度,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广泛接受群众的适时监督,确保权力的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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