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四个强化”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

时间:2018-07-09 09:42:24 点击:

2018年以来,石阡县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强化顶层设计、队伍建设、方法创新、问题整改,采取“一拖N”的方式对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开展巡察,已发现问题167个,立案8件11人。扩宽了巡察监督覆盖面,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强化顶层设计,做好政治巡察开篇布局。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完善了县委“五人小组会”、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形成了党委负总责、书记亲自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石阡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石阡县巡察工作协作联动暂行办法》《县委巡察成果运用督查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健全了巡察工作体系,完善了巡察工作制度,为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提供了遵循。三是配合联动,形成合力。制定《石阡县巡察工作规划》,做到巡察对象、内容、时间一致,与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同步进驻、同步巡察、同步反馈,做到巡察成果运用上下联动。

强化队伍建设,奠定政治巡察工作基础。一是健全巡察机构,完善工作体系。在单列县委巡察办编制、配齐配强相应专职人员的基础上,设立5个固定巡察组,每个巡察组配备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各1名,分别由1个正科长级和2个副科长级担任,着力锻造专业和稳定的巡察队伍。目前该方案已获市编委办批复。二是壮大巡察队伍,夯实工作力量。采取毛遂自荐、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等方式,建立了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切实解决了“有人巡察的问题”,为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目前,石阡县巡察工作人才库中有138人,各单位向县委巡察办推荐的优秀人员有280人。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提高队伍素质。通过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培训、开展专题培训、临时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制定出台《石阡县巡察机构目标考核方案》,由巡察办对巡察干部统一管理,确保巡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十三届石阡县委巡察以来,有2名巡察干部被提拔到重要岗位任职,6名巡察干部因工作能力等因素被调整。

强化方法创新,推动政治巡察不断深化。一是围绕“两个重点”,优化巡察内容。以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推进脱贫攻坚以及执行党的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采取“三个结合”,织密监督网络。将巡察监督与民生监督、脱贫攻坚督导和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坚持快查快结,压实主体责任取信于民,推动地方发展。三是运用看、听、查、理“四字”工作法,提高巡察工作效率。通过看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记录、财务记账凭证等发现基本问题。通过听干部群众呼声,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从中捕捉违纪违规痕迹。通过查关键细节中的蛛丝马迹寻找问题突破口。通过理问题线索,认真分析汇总,形成巡察报告,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强化问题整改,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帐,严格实行“报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管理,做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县委巡察、“两个责任”和“四风”专项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目标考核,确保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责任追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政治责任。按照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放过、违规资金收缴不到位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督促“一把手”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追责问责,促进整改成效。三是着眼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成果固化为制度。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巡视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真正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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