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推行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时间:2014-07-08 17:21:02 点击:

        近日,沿河自治县制定出台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实施办法》。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以下简称述责述廉)。

       述责述廉的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情况;个人廉洁从政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和个人需要报告或说明的其它事项等。采取会上口头报告、县纪委委员询问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

       述责述廉情况将作为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述责述廉对象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 80%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县纪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整改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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