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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出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
时间:2014-07-10 2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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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管理行为,近日,思南县出台《思南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县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交接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施对象为纳入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领导干部。
纳入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降职手续时,参照《细则》进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对于权利高度集中、掌握稀缺资源、自由裁量权大、所属单位较多的领导干部,在进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后视情况安排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交接内容主要为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经营、在建工程项目等情况。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交接任职期间土地出让、财政收支方面重大决策情况,任职期末的地方财力、负债、国有资产经营、社保基金、重大在建项目工程项目及个人保管和试用、借用的公款、公物等情况;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主要交接任职期间下属单位、社团机构资情况及任职期末资产、负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和投资、承包、租赁、担保及经济纠纷、诉讼等情况,个人保管和试用、借用的公款、公物等情况;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主要交接任职期间投资决策及其收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情况,任职期末企业资产负债、在建工程项目及存在的投资、承包、抵押、担保、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等情况,个人保管和试用、借用的公款、公物等情况。
召开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会议,签署交接书。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要在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之间进行,并召开有会议主持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离任接任领导、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会议。
《细则》规定,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要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且签署由交接双方、所在单位关负责人以及监交单位代表签字确认的交接书,有关交接材料作为今后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及划分离任与接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
交接隐瞒或不清依纪依法承担责任。
离任领导干部移交的经济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离任领导承担法律责任,对未办理交接的各项债务等由离任领导负责处理。在接到交接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其批评教育,责令限期纠正。
《细则》还规定,在交接中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交接不清并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在离任交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线索或重大事项,要移送纪委监察局或有关部门处理。
本文链接:https://www.trjw.gov.cn/html/2014/dangfenglianzhengyaowen_0710/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