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提升行政效能

时间:2014-07-11 19:52:29 点击:

       今年以来,碧江区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狠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大大提升行政效能。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2013年清理结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的定义对本单位行使的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清理,认真核对,逐项进行梳理、审查、核实,提出清理意见。通过清理和调整审批事项,形成依据充分、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公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审批行为。通过清理,力争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减少20%以上。
  
       优化审批流程
  建立“以公众为中心”的高效、透明、低成本的行政审批流程,按照“一事项一流程”的要求,逐项对审批要件清单进行清理、梳理,取消无法定理由和不必要的材料,详细罗列出申请人获取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批准许可所必备的各种条件。对整理出的审批要件清单,对照法律条文按“能减则减”的原则进行再清理。
  
       压缩审批时限
  各相关部门彻底理清各事项的审批环节,明确每一事项审批的层级和步骤。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重要程度,逐项分类设定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将每个事项的时限分解到各审批节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明确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避免发生推诿扯皮,延误群众办理时间。对条件简单的,只需要对材料进行审查的事项,授权给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共资源等重大复杂的事项,窗口受理后,实行内部运转,窗口单位班子集体讨论核准,杜绝让“办事群众来回奔跑”现象发生。
  
       开展并联(协同)审批
  按照“统一、联合、集中”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行政审批电子网络平台,建立“一窗受理、分段审批、限时办结、流程监控”的审批运行机制,让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在并联审批过程中实现信息传递和资料共享。
  
        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落实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即将部门原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权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做到集中进驻到位,充分授权到位。通过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实现权力集中,责任集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政务代办点建设,逐步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络互连互通,资源共享,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报以及咨询评价、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等服务。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办事公开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滕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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