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凡:履行主体责任贵在“知田善种”

时间:2014-08-29 21:39:59 点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于明职定责、履职尽责、督职追责,以实实在在成效取信于民。

把握大势 明职定责

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四大考验”、“四大危险”以及反腐倡廉复杂严峻形势的认识,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正确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二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必须当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既要督促党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对失职渎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又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三要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在市委办、市纪委分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监督办,由党委常委带队单独对各区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四要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履行主体责任报告机制,实行下级党委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制、党委(党组)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报告“一岗双责”制、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职述廉述评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五要严格执行约谈函询、“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对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等追究主体责任,对群众举报涉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腐败问题或案件线索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等同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高位推进 履职尽责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委要主动抓、不松手。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常研究、常部署,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尽职尽责;选好用好干部,注重警示教育,加大源头防腐;保障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职,深化正风肃纪;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模范遵守廉政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媒体和群众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三转”、收缩战线、突出主业,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帮助解决重大问题,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特别是把主体责任贯穿于作决策、上项目、保民生等工作始终,建立权力清单、办事公开、责任倒查等制度,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不甩手。党委书记是管党治党的掌舵者、领头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负起全面、直接、首要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报告。要带头作廉政承诺、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带队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全面调查掌握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状况,咬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深化市委在党政机关向“不找熟人办不成事”开刀、在司法执法系统向“有理有据得不到公正结果”开刀、在乡村两级向“没有关系得不到公平对待”开刀的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慵懒慢浮贪”,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主体责任是人人有责,班子成员要带头抓、不缩手。坚持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从分管范围、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实行分级负责、分片督导、“一岗双责”制,把主体责任和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到行业部门、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让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任、挑重担、受监督。认真执行廉政约谈制,经常敲打部下,抓早抓小抓苗头,让领导干部经受住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执政考验,既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又做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人。要强化责任、示范、自律意识,让班子成员担负起所管辖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之责,正确处理务虚与务实、带队伍与抓业务、律人与律己的关系,尤其要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干部,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敢于担当 督职追责

党委集体要模范守责。中央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委、纪委的权力应带头接受制度约束规范。《党章》赋予党委领导与决策的权力、纪委监督与执纪的权力,二者权责要对等。党委要大力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其监督不力、执纪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予以纠正;纪委要大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其权责不清、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问题督促纠正。党委集体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党规党纪当“高压线、警戒线”,做到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不擅自扩大范围打擦边球,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在群众监督下办事。

党委书记要担当负责。党委书记既要以身作则,建强班子、带好队伍、净化风气,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造福人民,又要真心实意地关爱干部的健康成长。严是爱,宽是害。党委书记若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很容易带坏班子、带坏队伍、带坏风气,其他班子成员做得再好也等于零。党委书记在消极腐败面前当好人,在贪官的亲朋眼里就是“罪人”,因你“见死不救”。无数事实表明,若平常对干部哄着捧着、藏着掖着,该扯袖子不扯、该敲警钟不敲,就有如“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就是为政失德、为政不善。党委书记必须带头坚持责任倒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制,对那些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要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典型、树靶子、敲警钟。

纪委要敢于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纪委与司法、审计等机关案件线索会商移送机制,明确协调小组职能职责、运作方式和纪律要求,形成反腐合力。积极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成员监督机制,强化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监督制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队伍要牢记职责使命,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创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坚持用铁的纪律锻造执纪铁军,从严监督执纪,加大案件查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查促纠、促建、促防,切实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原刊载于2014年8月28日《贵州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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