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止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从事高利放贷等营利性活动,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近日,碧江区对全区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的行为进行了清理。
本次清理对象是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在职党员、干部职工。清理内容包括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高利放贷;利用职权、职务影响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套取信用贷款、贴息贷款高利放贷;挪用公款高利放贷;其他非法收入以变相入股等方式高利放贷从事营利性活动等。
本次清理采取个人自查和纪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各级各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的清理工作,并对其自查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由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背书”。
区纪委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党员干部自查申报内容进行抽查核实,凡是2014年6月20日前按要求如实自查申报和主动纠正并退出非法所得的,视情节从轻处理;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参与高利放贷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区纪委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的问题,举报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