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纪委监察局狠抓民生项目监督

时间:2014-07-30 23:50:56 点击:

        为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和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 2014年5月石阡县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整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力量,成立18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狠抓民生项目监督。

        突出民生项目监督主业。按照市纪委文件要求,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精神,将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由县纪委监察局和所驻在部门双重管理转变为由县纪委监察局垂直管理,并将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力量进行整合,成立了18个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明确了77名民生项目监督特派员,重点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和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为了扎实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石阡县纪委监察局出台《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管理办法(试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民生项目备案办法(试行)》,分别对机构管理、干部管理、业务管理、后勤管理、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程序,备案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确保集中力量抓好民生项目的监督问责。

        延伸民生项目监督触觉。我县民生项目特派组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为契机,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水平,要求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到本村实施的各项民生项目政策落实、资金拨付、项目进度、物资发放等过程的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民生项目监督机制,实现了民生项目监督的全覆盖,确保民生项目政策落实到位。

        确保民生项目监督成效。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立2个多月以来,全县各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共深入各乡镇对民政救灾救济、涉农惠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民生项目等实行监督检查50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15个,纠正问题10个,涉及资金150万元,确保了民生项目落到实处。(石阡县纪委  景鸿鸣  陈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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