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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松桃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4-08-05 19: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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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松桃自治县党委、纪委坚守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牵住“牛鼻子”,党委高度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意识。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形式,帮助解决问题。县委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冉晓东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1月至7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16次。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八种情形实施问责。
选好用好干部。对新提拔选用的干部,把政治可靠和廉洁自律作为重要条件,推行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考试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考核、任用、交流、培训、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好的标准选干部,任用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任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口碑好以及推动工作有思路、解决难题有办法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
强化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将42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和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加快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体系。完善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制度,设置好“隔离墙”。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其他各领域办事公开。
支持纪委“三转”。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调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在经费、人员方面予以倾斜。纠正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把县纪委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68个减少到16个。进一步规范县、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的职责范围,不允许县、乡镇纪委书记以及纪检组长参与本职之外的分工。
种好“责任田”,纪委突出主业落实监督责任
加强廉政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发放警示教育读本2000余本,发放警示教育专题片120余套。组织乡镇和部门举行廉政教育报告会和讲座110余场次,在县委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0余场次。组织全县正科级干部开展一次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县直部门和部分乡镇主要领导120余人在县法院旁听一起腐败案件的审理,听取被告人的现身说法。
狠抓作风建设。开展网购卡清理活动,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网购卡,全县党员干部签订不违规收送网购卡承诺书。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调整、腾退办公用房6400余平方米。对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娱乐等开展4次专项检查,检查酒店、娱乐场所60余家(次)。对各单位上班纪律开展检查16次,问责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职工4人。对乡镇和部门“三公”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出差期间超标住宿的4名干部和用公款报销个人消费的1名干部进行处理。开展公车私用专项治理,处理公车私用的干部8人。开展以“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庸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为内容的“六风”整治活动,处理“衙门风”干部2人、“滥办酒席风”干部1人、“赌博风”干部9人。
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既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也决不放过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小案、小事,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害人的“苍蝇”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县纪委进一步增强办案力量,完善办案机制,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5件,办结40件,5件正在办理中;党政纪处理4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松桃自治县纪委 秦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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