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九严禁”狠刹“三节”公款送礼吃喝

时间:2014-09-02 18:36:38 点击:

日前,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出台文件,“九严禁”坚决刹住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烟酒等节礼的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据介绍,今年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即将来临,该县纪委超前谋划,及时安排部署,“九严禁”坚决刹住“三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具体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令行禁止,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当好反“四风”的“千里眼”、“顺风耳”,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收送节礼、违规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案双查,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将责令作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松桃县纪委  唐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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