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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碧江区落实“两个责任”60余人被约谈
时间:2014-09-24 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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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碧江区完善了《中共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实行区纪委常委与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及具体实施方案。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约谈了60余名乡镇党委书记,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及派驻纪工委书记。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定期听取谈话对象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督促乡镇、区直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督促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听取谈话对象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班子及本人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征求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加强谈话对象所在地区、系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
区纪委监察局其他班子成员不定期对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信访举报较多,存在“四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地区、系统、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及时谈话提醒。指出有关地区、系统、部门存在的问题;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说明。要求谈话对象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认真解决本地、系统、部门存在的问题。
谈话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区纪委主要领导报告,发现的违纪问题或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截止目前, 60多名乡镇党委书记,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及派驻纪工委书记被约谈。通过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实施党内监督情况,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勤政廉政的情况等,加强教育提醒,增强领导干部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下正确行使权利的自觉性,达到关口前移、主动监督、爱护干部、促进发展的目的,推动党内监督工作常态化,促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
本文链接:https://www.trjw.gov.cn/html/2014/dangfenzhenfen_0924/1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