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真正做到公车公用、用车备案的目的,玉屏推行“三举措”工作法。
一是制定重要时间节点车辆备案制度。每逢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各单位都需要将车辆备案表报送县纪委备案,备案表中要求载明值班用车数量、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和封存车辆数量、车牌号码、停放地点,如遇紧急事务需要启动封存车辆,必须第一时间备案;
二是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车辆备案信息,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车辆备案信息进行一一核对;
三是规范公车标识,接受群众监督。公车标识是公务车辆的“身份证”,为了保证每辆公车都张贴公车标识,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次开展公车标识检查,对脱落、毁坏的公车标识及时进行规范。
通过“三举措”工作法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该县公车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中秋国庆期间均未发现公车私用的现象,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伍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