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玉屏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规定进行了明察暗访。暗访发现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各自有1辆公车未按照报备地点停放,县档案局10月1日上午9点30分无人到岗值班、县残联10月1日下午3点05分无人到岗值班、县计生协会10月5日上午9点59分无人到岗值班。
根据《贵州省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之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一是对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档案局、县残联、县计生协会5家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2014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扣除单位相应的考核分值;二是责成县档案局、县残联、县计生协会对本单位未到岗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并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所属纪工委。(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