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18名领导干部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问责

时间:2014-10-17 23:03:50 点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沿河自治县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使每个责任主体都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

强化任务分解,完善责任体系。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进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述职述廉。

严格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和不定期组建工作组深入乡镇和部门了解、指导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多渠道、全方位督促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8名领导干部因未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致使本单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被追究责任。(沿河县纪委 陈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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