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更需依靠群众力量

时间:2014-04-24 20:00:36 点击:

内容提要: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人民群众是腐败问题的受害者,也是反腐败斗争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力量。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参与反腐斗争,发挥其主体作用,是历史的选择,更是新形势下惩治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探索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途径及建议。

关 键 词:惩治腐败  依靠群众  途径
 

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作用日益增大,效果越来越明显。但现实中依靠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力量仍较薄弱,一些部门领导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脱离群众路线,没有为群众搭建良好的监督平台,致使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信心不足,效果不好,这些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在实践中去思考、研究和解决。

一、依靠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依靠群众反腐败是党的宗旨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坚定执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了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鱼水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通篇都闪现一个“民”字,这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如一服务人民的政治追求,也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腐败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蚀,是对党的宗旨的背叛,反腐败其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就要求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充分相信、依靠和鼓励群众,发挥群众在反腐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依靠群众反腐败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此看出,依靠人民群众反腐败是有法律基础的。在我国,人民群众是最广泛的监督主体,依靠群众监督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国家群众政治参与的有效形式,在防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方面具有其他监督形式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采用不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三)依靠群众反腐败是历史的必然选择。马克思唯物主义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毛泽东同志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胡锦涛同志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是我们力量之所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这些充分说明了群众力量的极端重要性。反腐斗争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就不可能取得根本性的进展。因此,要坚定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只有集中群众智慧、依靠群众力量,方能战胜腐败问题。

二、当前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现状及问题

(一)渠道不畅。当前,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手段比较单一,渠道狭窄,方法简单,主要是通过匿名信件、电话反映、来访举报、网络民意等方式,渠道还不够宽畅。加之信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存在“多头受理”现象,群众对反映问题难以分清受理机关,反映不方便,导致群众参与无门,影响群众举报。

(二)信息不灵。群众对重要政策的出台、监督的事项的具体内容不知情或了解甚少,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通过道听途说得来的信息又往往失真。而现实中对重大事项群众应知晓的东西,一些部门不公开或搞形式,暗箱操作也较为常见。群众不知情也就失去了监督的基础和前提。

(三)水平不高。由于一些群众的知识结构及水平有限,对党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了解,缺乏懂法、用法的能力和素质,因而对身边发生的腐败现象,意识薄弱,不去思考,反映问题时,不讲证据,不讲程序,不讲方式方法,采取非理性表达、非理性诉求的现象时有发生,参与效果不佳。

(四)信心不足。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没有坚持走群众路线,严重脱离群众,低估甚至忽视了群众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群众所反映的种种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一些受理机关执纪执法不严,对举报件的处理存在拖拉推诿、办而不力、流于形式、简单应付等。同时,对举报群众的人身保障不力,群众担心遭到被检举人的打击报复,不愿去冒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和热情。

(五)参与不多。当前,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还不够,未能科学合理为群众搭起反腐败的监督平台,与群众间未能真正架起一座“连心桥”。导致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力量不足,一些群众对反腐败反应冷淡,不愿参与,而多数群众是因涉及到自身利益时不得已才举报,以期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三、依靠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认识,发挥群众反腐的主体作用。依靠群众反腐是党的宗旨决定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也是历史的选择。惩治腐败仅靠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中国自古以来反腐败都非常重视群众的参与,特别重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不仅鼓励百姓举报,还鼓励百姓“越级上访”,让贪官无藏身之地。秦汉时设有“公车司马”的官职,专门接待上访直诉者。魏晋以下各朝正式设“登闻鼓”,便于百姓“击鼓喊冤”。明朝允许百姓将害民贪官直接越级“绑缚赴京治罪”。清朝也鼓励百姓越级上告贪官,明确规定不允许“截访”。在今天看来,古代依靠群众反腐的一些思路与做法亦不无借鉴意义。我们还需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解放和提高,在接访群众的机制上多探索多思考,用历史的、全面的、发展的眼光看待群众在推进反腐斗争中的巨大作用。新形势下反腐败更需依靠群众的力量,要把鼓励群众参与反腐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认识,更好地服务群众。要有效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纠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只有这样,才能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政治热情。

(二)强化宣传,坚定群众反腐的信心决心。加强对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思想和主人翁意识,使群众认识到反腐败既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一方面,要强化宣传措施,公开宣传内容,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宣传力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机构、监督渠道、监督程序、受理机关的职责等,引导群众运用合法的手段参与反腐败斗争。另一方面,在全社会营造反腐败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环境。一是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重拳反腐方能取信于民。对群众举报件,受理机关要快查、快处,决不拖拉搞形式、简单应付。对涉及到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决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充当其“保护伞”,不仅要严打“老虎”,更要拍死“苍蝇”,并对典型犯罪分子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起警示教育作用。二是注重宣扬群众身边的廉政典型。通过对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达到榜样示范作用。第三,建立激励机制。对反腐斗争有贡献的群众不仅要从精神上给予表彰鼓励,还要从物质上给予重奖;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应从干部提拔任用方面多考虑。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坚定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三)拓宽渠道,搭建群众反腐的监督平台。要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就必须进一步拓宽渠道,千方百计为群众搭建监督平台。一是建立起网络监督平台。群众通过互联网学习各种知识,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这既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快速、便捷和丰富、直接且不易灭失的反腐败线索,又使群众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网络监督中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群众监督队伍。这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有力途径,也是最有效的一种监督形式。可采取在群众中广泛聘请信息员、联络员、监督员。同时,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来各条战线,渠道宽畅、联系面广、代表性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及质量等方面更好地起到监督作用,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三是建立畅通高效的接访平台。在各级成立群众举报综合办事机构,由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等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既为群众提供反映平台,方便群众,又改变“多头受理”,参与无门的现象。

(四)完善机制,保障群众反腐的人身安全。保护群众监督的人身和利益安全,是做好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当前,群众参与不多、效果不好主要原因在于群众怕遭到打击报复,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从立法上保护群众参与。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建立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身份等基本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失密,对泄密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从而降低群众在参与反腐斗争中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以保障群众参与的人身利益安全。对因参与反腐败而遭到打击报复和利益受损的群众,要建立高额经济补偿机制。只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才能真正确保群众监督权力的有效行使,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梅亦:《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L〕,党风廉政建设2013年第3期总第75期。

(2)李志刚:《古代反腐败有哪些招数》,〔OL〕,北京晚报,2012年3月30日。

(3)勾清明:《探索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途径》,〔OL〕,2011年9月。

(4)《扩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途径》,〔OL〕,www.doc88.com,2012年8月。
 

作者:母仁军,铜仁市智力支边办公室副主任(铜仁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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