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禁礼令”: 彰显“节日防腐”升级

时间:2014-12-17 14:42:21 点击:

2014年12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文称,贵州省纪委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决定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2月28日在全省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

回想起2013年11月26日,贵州省纪委发出通知,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杀年猪、吃庖汤和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今年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又发出这道“禁礼令”,彰显其“重拳”整治节日腐败,坚持从严治党,狠抓作风的态度和决心。

在现实生活中,节日里那些彼此心照不宣的“礼上往来”,恰是裹着礼仪“糖衣”的权钱交易。这种利用节日“公款送礼”已经是“温水煮青蛙”,模糊了某些领导干部的廉关界线,这并非他们看不懂三令五申的文件精神,看不清持之以恒的整风态势,而是他们根本没当一回事,认为静悄悄收送礼问题曝光“少”,处理结果“轻”,这无疑就助长了“节日腐败”之风。这股歪风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政风,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贵州省纪委这道“禁礼令”,指向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凡发现领导干部决定、授意、同意用公款赠送、发放礼金礼券购物卡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多次出现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而又不主动查处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既是出“真招”,更是出“狠招”。
“年关”考验“廉关”。诸多案例表明,节日已成为官员腐败的高发时段,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浓厚的“拜年”氛围和诱人的“厚礼”面前,往往来“礼”不拒,放松警惕倒在了节日腐败的温床上,慢性“中毒”,直至“腐倒”。因此,要想狠刹节日期间收送礼歪风,就应当实行“零容忍”,不论何时发生,不论职务高低,不论数额大小,都坚决处理,绝不手软,这样才能真正让违规违纪者感叹“算礼狠”!(德江县纪委 安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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