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是贵州建府最早的地方之一,有“中国温泉之乡”、“中国苔茶之乡”、“中国长寿之乡”的美誉。但受交通瓶颈的制约,许多有心前往投资的客商和观光的游客,不得不遗憾地告诉石阡干部,等你们的交通条件改善了我们再来。改变交通条件,实现跨越发展,一直是石阡人民热切的期盼。
2009年,全省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战略,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石阡段全面动工。高速公路横穿而过的挂榜山村因一栋民房拆迁问题,发生了一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基层干部腐败窝案串案。该案涉案人员达44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24人,党员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25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0人。涉案金额620余万元。
2012年底,石阡县相关部门在该县汤山镇挂榜山村现场化解“因思剑高速施工造成部分村民房屋开裂,要求实施异地安置”这一信访矛盾过程中,当地群众反映,村支书张洪成的房屋本不在拆迁范围内,但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骗取安置地和房屋拆迁补助款。2013年3月,铜仁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石阡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
根据信访举报线索,专案组从张洪成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的去向中找到了突破口,发现一笔资金进入石阡县房产局职工杜某某的账户上。围绕这一线索,撬开了石阡县房产局40多万元的“小金库”。查明该局领导、职工共同私分“小金库”剩余资金14万,原局长赵华得5万元,原副局长韩太高得5万元,单位职工刘某某、廖某某、杨某某、杜某某每人1万元。
专案组进一步对张洪成房屋进行实地丈量和核实,发现房屋拆迁补偿实物清单所列内容与实物不符。同时,还发现张洪成在实施思剑高速公路房屋拆迁安置区工程项目中,存在非法获利和行贿的嫌疑。
经调查,2011年1月、7月,张洪成分别用黔西南州方程建筑总公司和原铜仁地区广远建筑公司的资质,拿到了挂榜山村安置区场平、边沟工程和边坡挡墙工程。工程到手后,张洪成并没有忘记“兄弟们”的帮助,先后给汤山镇人大原主席付兆华、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符宁刚、县高速办拆迁科科长刘某某、工程设计方负责人杨某等人“感谢费”共计15万元。这些人在收受张洪成的贿赂时,竟没有一个拒绝,认为是理所应得的“报酬”。有了利益的铺垫,张洪成的工程一路绿灯,在实施安置区的场平、边沟和边坡挡墙工程中,施工未达到设计标准,监管不到位,监理负责人杨某某还与张洪成合谋虚增19.74万元的实物工程量。张洪成顺利通过了工程验收并拿到了两项工程款合计229.41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工程量折合资金仅为110万元,拨付资金超过实际完成工程量119.41万元。
专案组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清了张洪成骗取安置地和房屋拆迁补助款的问题。原来,按照思剑高速公路施工规划,张洪成的新房将会因为修建改便道附属工程被部分占用,应予拆迁。张洪成不甘心被风水先生誉为“风水宝地”的新建住房被拆迁,在2009年调查统计征地拆迁农户期间,费尽心机,请思剑高速七标段2工区的负责人曾某某帮忙,硬是将改便道工程设计的直线路线“扳弯”,使其住房不在拆迁之列。
2010年,思剑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出台。按规定,拆迁户除获得经济补偿外,每户还可获得两宗共计160平方米的安置地。张洪成暗自算了一笔个人账:若能以本人和已分户的父亲两户共有该房的名义拆迁,除了得到房屋补偿款外,还可以得到每宗10多万元的4宗安置地320平方米。在利益诱惑与“风水宝地”之间,张洪成选择了利益。2010年6月,丈量组对挂榜山村拆迁房进行实地丈量。张洪成利用自己是丈量组成员,又是当地村支书的身份,软磨硬泡,以改便道最初设计时其房屋本该拆迁为由,要求县房产局原副局长、丈量组组长周某某将其房屋列入丈量范围。实地丈量时,张洪成又通过其同学——负责丈量的汤山镇原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符宁刚以及丈量组成员安某某,虚增房屋面积,擅自提高房屋结构和装修标准,最终获得补偿款41.33万元,安置地4宗320平方米。
补偿款到手后,深谙“潜规则”的张洪成交给“功臣”符宁刚3个红包,每个红包2000元,除一个送给符宁刚外,另外两个托符宁刚转交给县高速办和县房产局丈量人员,符宁刚不但没有拒绝,还将3个红包全部私吞。之后,张洪成不仅没有拆除房屋,而且将不再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高速公路施工单位,每年收取2万余元的租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石阡县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期间,张洪成为逃避责任,找到思剑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测量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为其出具虚假依据,制造障碍。而且时任汤山镇纪委副书记兼危改办主任的杨黔川,既是调查组成员,又是丈量组成员,害怕事情暴露,在调查期间隐匿相关事实证据,曾导致调查取证困难重重,一度陷入僵局。
接下来调查发现,张洪成伙同他人造假冒领高速公路无主坟迁坟款。2010年,张洪成安排挂榜山村冲背组组长杨某某冒领高速公路旁10个无主坟迁坟款8000元,二人各分得2500元,另给参与该项工作的3名国家工作人员三人各1000元。除此之外,张洪成还将另外两个无主坟迁坟款2400元送给镇人大原主席付兆华的妻子杜某某。
张洪成之流还将贪婪之手伸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11年,县里安排挂榜山村危房改造75户、危改资金43.5万元,张洪成伙同他人共谋私分5.4万元,其中张洪成等3名村干部各得1.5万元,杨黔川分得9000元。
据张洪成交代,为了得到安置区工程款,曾送给汤山镇一干部0.8万元。沿着这一线索,又发现汤山镇高寨村村干部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罗洪标、村委会主任罗洪武、副主任杜茂祥共同贪污新农村安置地工程和“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123.54万元。其中:罗洪标贪污35.36万元,罗洪武和杜茂祥分别贪污44.09万元。
拔出萝卜带出泥。在查证汤山镇原人大主席付兆华收受张洪成贿赂过程中,发现其与镇危改办主任杨黔川、吴家湾村支部书记李某某合伙编制虚假资料,骗取土地征收款8.07万元私分,付兆华分得4万元,杨黔川3万元,李某某1.07万元。
贪食“群蝇”终自毁。张洪成犯贪污罪、行贿罪、诈骗罪,被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另8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到十三年的有期徒刑。
张洪成腐败案警醒我们: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党员的管理监督机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加强村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必须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加强民生项目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张洪成腐败案的查处,也再次警示人们,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不管干部职务高低,不管涉案金额大小,只要破坏国家惠民政策,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企图在国家和人民利益面前捞一把,都要被绳之以法,一切心存侥幸皆是枉然,最后结果只能是捞到手铐和铁窗!(铜仁市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