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纪委简政“瘦身”强“筋骨”

时间:2014-12-17 16:23:2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松桃县纪委立足当前,正本清源,从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清理兼职入手,聚焦主业,集中优势力量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

精简议事机构。针对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低下等问题,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包打天下”被动局面。直接从原来66个议事协调机构取消50个,只保留现在16个。

调整内设机构。整合4个机构,撤销1个机构,增设3个机构。整合办公室和监察综合室,设立办公室;整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派驻机构管理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科室设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倾斜,办案人员占到委局机关总人数的70%左右。

清理兼职工作。出台《松桃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以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为主责,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不得兼任除了党务工作以为的其他工作,部门纪检组长不得担任其他职务或兼任其他工作。(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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