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三结合”筑牢工程项目建设“防腐墙”

时间:2014-05-20 21:24:25 点击:

近年来,德江县积极探索重大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采取“专项监管+源头监管+全面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坚持专项监管,完善工程惩戒机制。该县建立牵头单位、主管部门、项目业主“三级监管”机制,实现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监管。同时,该县纪委、监察局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坚持对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排查工程项目的决策和审批、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土地使用的审批和出让、房开项目的开发和管理等。该县还制定了《德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德江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文件,严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

二、注重源头监管,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该县重点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部门、科室和人员存在的风险进行定级,针对不同的风险点,研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并在交通、水利、国土、住建等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股室负责人中开展了廉政风险集中评议活动。该县还高标准筹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公共交易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国土资源交易、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全部纳入交易中心平台集中进行交易。

三、实施全面监管,完善项目评议机制。该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重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评议办法》,对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采取网络评议、代表评议和专家评议三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等。网络评议、代表评议和专家评议均实行百分制,按照3:3:4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对评议结果为差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发现有违纪违法情况,坚决依纪依法给予严肃查处。目前,查纠违规问题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社会满意度达90.34%。(德江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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