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334”模式打造纪检监察办案“铁军”

时间:2014-06-24 17:25:05 点击:

 今年来,石阡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采取“334”模式,全力打造反腐“铁军”。截止6月20日,全县共立案39件,结案32件,同比增长78%,受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乡科级4人,挽回经济损失70.5916万元。

       “三种模式”强学习,提升办案水平

以训促学。狠抓办案人员培训。在委局机关内部开展信访初核、查办案件、审理业务,执纪监督等工作专题培训班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办案人员参加培训和抽调办案,选派干部上挂学习和外出培训,学习业务知识。同时,借助部门、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到局机关“跟班培训”平台,通过面对面讲,手把手教,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查办案件工作。

 以写促学。建立撰写信息工作机制,通过撰写信息的方式,把开展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提炼出来,刊发在县纪委编辑《石阡纪检监察》上,促使大家互相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来深化理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整体素质。

以考促学。根据委局机关每周业务培训内容,干部室每月底对全体干部职工办案业务实行定期出题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围绕案件查办程序,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内容,通过模拟案例,训练文书格式,案件时间程序开展技能大练兵,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三种模式”强力量,凝聚办案合力

完善协调整合查办案件力量制。推行纪委全员办案、乡镇纪委、纪工委监察分局交叉办案制度,对办案人员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整合了办案力量,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不足问题,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对内部各室调整整合。按照中纪委“三转”要求,对局机关内部各室进行了整合,增设了第二纪检监察室,加大办案力量,确保人员向办案倾斜。

建立办案(陪护)人才信息库。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筛选,办案业务强、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的年轻干部纳入县纪委办案(陪护)人才库管理,利于随时抽调,弥补县纪委办案力量不足问题。目前,办案(陪护)人才库共有人员35名。

      “四种模式”强实践,增强办案能力

    协作办案强能力。按以县带乡(镇)、部门和乡(镇)捆绑原则,整合基层办案力量,将全县18个乡(镇)和28个部门纪检组划分为6个基层办案协作区,对基层办理的疑难案件和经济案件,由基层填写协作办案申请表,县纪委审批后指定负责人和案件主办人进行指导,明确办案时限和要求,提升了办案效果。

整合办案强能力。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查办案件工作需要,抽调部门纪检组、基层纪委书记参与委局办案,通过参与取证,谈话,掌握办案关键环节,提升办案技巧,积累办案经验,为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水平、提升案件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分析案件强能力。开展综合分析,对季度、半年、全年查办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围绕一些热点或共性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研究,深入分析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发案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交叉检查强能力。借助案件卷宗评查,抽调部门、乡(镇)纪委书记对部门和乡镇办理的案件交叉检查,然后学习委局自办案件的卷宗,通过“对比”、“听汇报、看案卷、查处分落实”“找问题”等形式,加强交流,激发基层办案活力,促使基层纪委书记在干中学,学中干,全面提高办案能力。(石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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