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查办案件的机制制度,是顺利查办案件的前提,我区从组织机构、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保障,为高效优质办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办案保障机制。我区高度重视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多次召开反腐败协调联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案件查办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办案合力。同时做到“三个倾斜”,即在领导精力、办案力量、后勤保障上向办案一线倾斜。查案领导机制上,做到每查一起科级干部以及复杂、典型的重要案件时,纪委书记都亲自坐阵指挥,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办案,及时掌握办案情况,通盘谋划办案方向和策略,积极解决办案困难和问题,为办案扫清障碍和阻力;办案力量上,建立办案人才库,不断充实办案人员,同时实行领导领案和全员办案工作机制,确保了办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后勤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优先予以配置和保障,特别是车辆、办公用品等开支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障制度。
加强办案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办案工作制度,严明办案纪律,加强对使用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一是规范办案流程。认真贯彻执行《碧江区案件检查工作规范》、《碧江区案件检查下查一级制度》、《碧江区案件查办内部监督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流程,突出案件查办过程的相互制约机制,有效防止错案发生。二是加强安全防范。牢固树立办案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出台了《碧江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安全防范制度》、《碧江区案件检查调查谈话制度》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案任务,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文明办案。为进一步增强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制定出台了《碧江区案件查办纪律》、《碧江区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碧江区纪委领导包案制度》等制度,坚持文明办案,做到以人为本,切实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积极探索办案“人性化”陪护方式。
实行激励考评机制。为提高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制定出台了《碧江区办案奖励办法》和《碧江区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目标考核细则》,将案件检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将案件查办任务分解到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13个乡(镇、办事处)纪委。按照纪委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制度,形成了由纪委常委带头办案、室主任主力办案、全员参与办案的工作格局。建立定期检查、督办和通报制度,年终进行量化考核。通过考核,可以对全区的办案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全面掌握、准确判断办案的形势,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精简办案周期机制。转变了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大包大揽、彻底查清楚问题再作处理的工作方法,区纪委将接到的案源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各类问题分别交由相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先行初核,信访问题自行初查了结;达到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并集中精力,剥茧抽丝,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实现优质高效办案。(碧江区纪委 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