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加强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

时间:2014-12-02 15:48:03 点击:

近日,松桃自治县出台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县委直接管理的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集体排查、分类处置、跟踪督办。

明确职责分工。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派出纪工委负责对线索的收集和移送,信访室负责对线索的接收和初步处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并跟踪督办,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负责对线索的处理。

分类限时处理。根据线索的来源,将线索按照不同情形分别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直接处理或信访室初步处理。线索处理标准共有5类,即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谈话函询类、暂存类、了结类。对拟立案类线索,非特殊情况下承办单位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立案调查的程序。对初步核实类线索,非特殊情况下承办单位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工作。对谈话函询类线索,承办单位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松桃自治县纪委  秦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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