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2014年春节前夕,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德江县3名科级领导干部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3年5月1日,德江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吴乡中、合兴镇党委书记吴飞、德江烟草局局长熊承飞分别使用县委宣传部公车贵DD0578、合兴镇公车贵DT9389、烟草局公车贵D90333前往思南县吃婚嫁酒。
吴乡中、吴飞、熊承飞无视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顶风违纪。根据《贵州省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察局责成德江县纪委监察局对吴乡中等3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由其本人承担公车使用费。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贵州省《禁止公车私用规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狠刹“四风”,确保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仁市监察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