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1职工违规办酒5职工参与吃请被通报曝光

时间:2014-12-23 20:51:12 点击:

12月22日,德江县纪委监察局将查处的1名职工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和5名职工参与违规酒席吃请的案件进行了全县通报。

通报指出,2014年4月县烟草专卖局职工黎启军与妻子冉某(无业)在青龙街道方林社区肖家河处共同修建一栋五层楼砖混结构房屋,2014年10月21日黎启军与妻冉某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前,冉某提出办房子酒,黎启军没有反对并用本人手机通过发短信方式通知了亲戚朋友吃酒。2014年12月17日,黎启军在肖家河处违规操办房子酒借机敛财(共操办酒席40余桌,收取礼金6万余元)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实,2014年12月18日黎启军被县烟草专卖局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和记过处分。17日,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安明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向华,县烟草专卖局职工袁康、涂世军、胡小燕到场参与违规酒席吃请。安明山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德江县干部职工操办酒席“十个一律”纪律规定》(德纪发〔2014〕7号)有关要求,为严肃纪律,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给予参与违规酒席吃请的安明山、向华、袁康、涂世军、胡小燕全县通报批评,由县绩效办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所在的单位进行扣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和对禁止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违规操办酒席的行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严禁干部职工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职工以大操大办、分散请客、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操办酒席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从严从重处理。(中共德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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