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抓“三责”落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4-05-23 21:00:00 点击:

今年以来,沿河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主线,通过抓“明责、考责、问责”联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抓明责,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一是层层落实责任。该县与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和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乡镇与基层站所、各村支部签订责任状,县、乡、村联动,三级党组织“层层有责”,层层抓落实。二是量化考核标准。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分解表》等文件,将全县115个部门、22个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细化成监督检查、作风建设、治本抓源头、执纪为民和改革创新等5大类25小项,进一步量化考核标准,提升考核的可操作性。三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县委明确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主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认真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47个,保留具有作风建设、行政监察、案件查办等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13个。同时,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把人力资源向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一线倾斜,进一步增强监督力量。四是领导抓抓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同时,县委、县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重要例会议程,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问题5次,县委书记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抓“考责”,强化主体责任督查监督。一是创建 “督考合一”管理机制。成立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75个部门、22个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下发至各乡镇、各部门,县纪委不间断地循环对各部门和各乡镇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和常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督促后进单位及时改进工作。年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督查情况,对所分管各部门所负责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重点调度和督导,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年末由县领导带队,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所承担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平时督导检查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二是开展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试点和县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制度,强化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实行考评,及时通报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抓问责,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一是整合监督力量。在全县22个乡镇设立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厘清党委、纪委职责职能,框定履职路线图,确保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员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和民生项目监督工作,轻装上阵种好“责任田”。设立448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把监督触角延伸至最末梢。二是驻点巡查纠四风。采取组建巡查组和督查小分队常态化督查等方式,在全县开展以“查出勤、查服务、查效率、查案件”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督查行动,实现全县作风建设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全覆盖,增强执纪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春节、三八、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上班时间打麻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了突击检查。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组建作风建设督查组35个,督查单位279个(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通报人数120人,其中:诫勉谈话7人,提醒谈话1人,调整工作岗位5人,党政纪处分3人。三是零容忍惩治腐败。及时提请县委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优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完善线索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充分整合派出机构、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力量,深入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1至4月,县纪委受理各类信访件59件,同比增长195%;初核71件,结案68件,下发信访通知书5件。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6件,办结36件,党政纪处分36人,挽回经济损失55.8万元。坚持并完善案件报告和“一案一警示”工作制度,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剖析及警示教育、堵塞漏洞等案后整改工作,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推动惩戒效果向预防机制转化,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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