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沿河自治县召集22个乡镇和55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对他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集体谈话。
今年来,该县通过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严肃考核,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龙头”来抓,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深入学习贯彻,统一思想行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反腐败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定位上来。要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严格执行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围绕“三个开刀”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四风”问题。要落实治标为主,加大案件查办,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绝不允许“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积极支持配合,推进改革创新,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22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
会议还通报了一起全国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一定要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对教育、管理不力,造成管辖范围内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沿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