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更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县委六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县纪委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升学酒”的通知》的通知,严明要求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酒席相关规定:一是严禁为子女及亲属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酒;二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和礼品;三是严禁参加升学宴请及赠送礼金、礼品;四是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自己承担的子女学习等费用;五是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接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六是严禁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和授课教师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
为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知还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部门)于规定时间认真填报《思南县干部职工子女2014年高三毕业生统计表》,组织干部职工做好不操办违规酒席的承诺。
针对重申的严禁操办“升学酒”的相关规定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执行情况,各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将不定期地组织对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同时,县纪委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对国家工作人员顶风违纪,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进行监督举报,对查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没收礼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公开曝光、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查处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思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