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出台制度规范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管理

时间:2014-07-23 22:40:58 点击:

今年,印江自治县整合纪检监察系统监督资源,在乡镇设立了17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为确保特派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日前,该县出台《乡镇纪委及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管理规定(试行)》,对乡镇纪委和特派组的工作职责、人员管理、监督检查、案件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定,乡镇纪委的职责包括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特派组的职责主要有对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调查违纪违规案件等。《规定》明确了乡镇纪委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并对特派组组长、成员、乡镇纪委固定资产、案件查办等的管理作出了详细要求。

《规定》明确乡镇纪委和特派组开展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落实、民生项目的落实和公开情况、有关作风方面规定的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等。常规监督检查由乡镇纪委组织开展,阶段性专项检查由特派组负责组织开展。

印江县为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数据统计表》、《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发现问题台账》,摸清了各特派组的底数。该县还创造性制定了《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具体情况统计表》,对每个问题从发现(举报)、处理、反馈等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统计,确保做到底数清、数据明、案件实,为下一步工作有序推进打好基础。(印江县纪委  张江勇、乐如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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