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立以来,采取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项目监督派组、乡镇纪委监察室、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民生项目监管模式,着力从组织保障、规范管理、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四到位”, 狠抓民生项目监督,监督成效显现。
组织保障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石阡县纪委监察局为加强对全县民生特派工作的领导,实行纪委常委联系包片工作制,要求每位纪委常委联系包片3个乡镇,每个特派组每周必须向联系包片常委汇报一次工作,每个联系包片常委每月必须向纪委书记汇报一次工作,确保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切实增强履职的能力。二是人员配备到位。全县成立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18个,明确各特派组为县纪委管理的正科级常设机构,每个特派组设编制4—6名。特派组设组长1名,由纪工委书记兼任;常务副组长1名,由纪工委班子成员兼任;副组长1名,由各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特派员若干名,由纪工委干部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兼任。三是后勤保障到位。将特派组办公经费列入县财政集中统一预算、单列账户进行管理。解决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经费200余万元,配备6辆执法车供18个特派组调剂使用,完善和保障办公设备,解决每个特派组办公室1间以上,配备电脑1台、打印机1台、文柜2个、办公桌椅2套、移动硬盘1个。同时,以成立特派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派驻统管工作,将县直部门纪检组长收归县纪委统一管理,实行工资、福利、工作经费统一划转纪委管理。
规范管理到位
为了规范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管理,石阡县先后制定了《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监督检查办法》、《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石阡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石阡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信访工作联系制度》、《石阡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石阡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绩效考核办法》等20个制度规定,其内容涵盖机构管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权限、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干部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有力推进特派组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在石阡县纪检监察网开设民生项目公开栏,对民生项目进行备案公示,逐步落实三级备案公示。
业务培训到位
一是抓好特派组人员的培训。为提升业务水平,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察局对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员开展业务集中培训,为开展民生项目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于7月24日至25日,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郑丽清带领下,石阡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考察组一行13人,到毕节市七星关区朱昌镇、碧海街道和金沙县对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二是抓好基层监督人员的培训。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将全县18乡镇村监委主任以每3个乡镇为一个片区,选取较为集中的一个乡镇作为培训地点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提供咨询、现场讲解等方式,把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立的背景、目的意义、工作职责、监督内容、举报方式等一一培训。民生特派组制作“民生项目监督工作宣传栏”、“ 公示牌”、“联系卡”进村发放宣传资料,有效提高群众对民生项目监督特派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截止目前,共开展培训6场,制作宣传栏公示牌126块,发放“联系卡”4万余张。
监督执纪到位
石阡县围绕民生项目,按照交通、卫生、水利等类别进行排列分类,把低保、合医等项目作为常规督查。石阡民生特派组成立以来,全县18个民生特派组根据石阡县监察局《关于对民政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畜牧良种项目补贴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及《关于对家电下乡补贴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采取排查、抽查、互查、拉网式检查方式,在全县18个乡镇全面展开民政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2011年至2013年度畜牧良种项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2009年至2013年家电下乡补贴执行情况“三项”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套取、冒领、骗补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核查督办。特别是我县5.25、6.4连续发生两次洪灾后,各民生特派组深入到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对抗洪救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目前,投入专项检查人次达150余人,发现问题153件,督促整改问题84个,正在核查126件,办结25件,立案2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涉及金额191583元。(石阡县纪委 景鸿鸣 史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