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江口县纪委监察局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管,让纪检监察干部在聚光灯下执纪。查——明察暗访。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和遵守《贵州省纪检监察干部“三严守、九严禁”》、市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等行为准则情况。
听——听取意见。听取纪检干部所在单位(驻在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领导、一定范围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评价。
谈——交心谈心。以约谈交谈的方式,由纪检干部本人对自己的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向检查组作出口头汇报或说明。
测——民主测评。在纪检监察干部所在单位(驻在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组织一定范围的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按优秀、良好、较差三个档次进行发表测评。
评——评审认定。明察暗访结束后,由县、乡各明察暗访工作组逐一对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按优秀、良好、较差确定档次。
议——会议审议。各明察暗访的工作评分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
该县纪委本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今年1-8月,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件,党纪处分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江口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