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四项制度”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时间:2014-09-28 09:12:51 点击:

今年以来,德江县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通过建立四项制度,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定期报告制度,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报告制度,纪委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约谈制度,上级党委和纪委定期对下级党委、部门、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同级纪委委员进行约谈了解工作情况;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追究党委和纪委责任。

截止目前,该县共对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2轮专项检查,23个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32个纪委(纪检组)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党委(纪检组)负责人47人、纪委委员14人,问责党委和纪委负责人5人。(中共德江县纪委  覃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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