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三个加强”打造反腐铁军

时间:2014-11-12 19:25:48 点击:

近年来,石阡县纪委监察局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和加强干部监督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反腐铁军。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纪律。为了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县纪委监察局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铜仁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试行)》规范自己。同时,对本委局机关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实行分片、分组管理,由委局联系班子成员牵头,定期对片区和纪工委作进行指导督促。委局机关各室实行不定时盘点和安排,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调整工作步伐,认真落实到位;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等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组织协调能力。“纪委组织协调”是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经常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形成合力,近几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次解决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实际困难;强化执纪办案能力。加大纪检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办案水平,经常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的方式锻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在具体办案中,互教互学,轮流主办案件,各室之间利用每周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独立办案能力。

加强干部监督。严格管理。加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严肃干部纪律。县纪委监察局按照 “零容忍”的要求,严肃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行为。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有错误苗头倾向的,该谈话的进行谈话提醒,该批评的进行批评教育,有违纪行为的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定期督查。为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定期督查,重点是对办案、信访、调研等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对纪检监察工作抓的不力单位进行了谈话,通过纪委领导督查谈话,加强工作力度,信访工作、办案力度有了很大的改善。 (石阡县纪委   雷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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