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江县纪委、监察局创新工作思路,根据省市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工作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机制12个,不断强化全员办案、领导包案、大案协调和案件审理工作,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全员办案。根据办案需要统筹调度人员,并优先考虑办案用人,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并实行县纪委常委办案工作责任制,除负责分管科室办案工作外,还分片负责乡镇办案工作。县纪委主要领导负责总体调度指挥,定期听取各常委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及重大案件情况汇报。
强化领导包案。对来访举报比较重要的、有影响的案件或一些疑难案件,由领导进行包案负责,6月在查办县烟建办私设小金库一案时就由县纪委书记亲任调查组长,仅5天就查结此案。
强化大案协调。注意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行案件情况定期通报,案件线索及时沟通,重大问题联合解决,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了办案整体合力。今年以来,共召开案件协调会7次,相互通报案件线索14个,移送案件6件,联合办案5起。
强化案件审理。坚持案件审理与案件检查工作的有机统一,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注重把案件办成铁案,在依法依纪审案中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达到案件质量标准化、审理案件程序化、审理工作制度化、文书档案规格化。
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8件(次),同比增长73%;查办案件77件,同比上升28.6%,其中大案21件,典型案8件,查处科级干部12人,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9人;涉案金额530万元,收缴违纪资金140万元。(中共德江县纪委 秦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