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出台办法促进案件审理公开透明

时间:2014-12-24 14:41:56 点击:

近日,铜仁市碧江区纪委出台《铜仁市碧江区案件审理观察员监督办法》(试行),这是碧江区纪委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强化案件审理监督,促进案件审理公开透明,提高执纪水平和办案质量又一重要举措。

实行案件审理观察员监督制度,即通过案件审理观察员参与案件审理,有效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在审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过程中,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证案件办理在群众监督下公平公正进行。

《办法》规定了案件审理观察员的权利、义务、监督方式和工作纪律。观察员在参与集体审议案件中,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纪检监察机关对观察员所发表的意见给予充分考虑。参与集体审议的案件范围主要涉及三大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民生领域资金的案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案件。

《办法》规定了案件审理观察员实行聘任制,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区纪委考察后任命。

《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群众对案件审理过程实施全程监督,首次架起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违纪案件处理的桥梁,实现案件查办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公开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铜仁市碧江区纪委  李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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