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实行“三四五”举措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时间:2014-05-07 16:09:24 点击:

2013年以来,德江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着力在信访监督、信访件处理和信访件初查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信访监督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凡是涉及单位或部门一般党员干部的信访监督,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促使责任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增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者意识,及时了解掌握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加强监管,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与教育、保护干部相结合。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督促改正,防止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对有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自律教育,强化其自律意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其遵守党纪政纪;对于一些举报不实的,则在一定场合和范围公开澄清。三是与干部监督相结合。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将信访谈话、打招呼、警示诫勉、责令纠正等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组织人事部门,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注重信访监督结果的运用。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9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48人次,诫勉谈话17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27人次,函询8人次。

  信访件办理实行“四清”。“去向清”。建立信访件转办台账,对每一件群众来访来信的交办时间、单位、办结情况等逐项登记。“办理清”。信访件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结案时限、反馈时间,实行每周了解情况、每月督办、交办件季度通报制度,确保信访件按时优质结案。“反馈清”。凡实名来信且注明联系方式的,一律实行收信回复、办结答复,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责任清”。制定了《关于信访件跟踪督办规定》,明确信访件在交办、转办、调查、办结等环节中的责任人。2013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36件(次),完成上级信访交办4件、转办14件。

  坚持信访初查“五原则”。在开展信访初查工作中搞好案件线索的筛选;精心制作初查方案;选准突破口;讲究技巧;做好保密工作。信访举报工作重心放在信访案件的初查上,采取委局机关全员搭配、直查快结的方式,不断提高信访初查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举报179件(次),信访初查89件,转立案58件。(德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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