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惩防并举筑牢农村基层防腐墙

时间:2014-09-30 19:02:43 点击:

“8月份,北京通报4起小官巨腐案件”,说明了百姓身边所谓的小官更容易侵占百姓利益,要惩治小官巨腐,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筑牢农村基层腐败“防腐墙”,强化基层干部宗旨意识,坚守廉洁自律。

重宣传、促学习、强意识。选派71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全县10个乡镇(办事处)驻村,驻村干部扎根农村基层,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积极开展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一是召集村支两委、村监会成员,村民组组长及一村一大,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学习培训。二是组织播放收看廉政电影、廉政电教片、廉政公益广告。三是开展交流心得、主题演讲、座谈会等深化学习成果。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截止目前,开展学习培训35次,培训乡村党员干部1200余人次,播放廉政电影等134场次。

重监督,促公开,强民主。实行村支两委向乡镇党委开展“勤廉双述”,报告当年履职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并现场接受质疑提问,让群众和党代表打分。在村务公开上,推行“阳光公示”。在村委会设立廉政公示栏,对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职责职能、配偶子女从业、家庭收入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村级财务收支、强农惠农资金发放、集体“三资”使用等内容进行及时公示,并由村监会进行监督落实。在村级事务监督上,村级事务由村监会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退休村干部和驻村干部成立督查小组,对本村重点开展财务监督、重要村务监督、效能作风监督和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监督,发现问题直接向县纪委分管联系领导汇报。

建制度,立规定,保长效。结合实际制定《江口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江口县2014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成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形成合理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离任审计、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最终考核作为乡政府为村干部给予相关待遇的重要依据。

抓督促,促检查,严追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等措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耐心接待,仔细分析,认真筛选,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贪污受贿、侵占挪用、挥霍浪费以及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案件,以责任追究督促基层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5件5人,其中对1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镇干部作行政警告处分。(江口县纪委  安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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