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开展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专项清理初见成效

时间:2015-01-19 10:12:25 点击:

针对群众最关注的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问题,去年5月来,铜仁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坚持纠查结合、强化主体监管,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4年5-12月,全市清理发现有1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涉嫌高利放贷,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其他人员正在调查中。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该市成立领导小组,印发《通知》,明确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在职党员、干部及职工参与高利放贷,利用职权职务影响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套取信用贷款、贴息贷款高利放贷,挪用公款高利放贷等行为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广泛学习宣传动员。严明对未如实登记、撤出投资、隐瞒真相、顶风违纪高利放贷的党员干部将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并将《通知》和举报方式在铜仁网、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市电视台上公布。

  二是坚持纠查结合。一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清理,认真组织在编在岗人员如实填写《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自查申报登记表》及《汇总表》,由填报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背书”盖章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全市共有8万余名党员干部进行“零报告”,其中市管干部1216人。另一方面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组织、政法委、公安局、金融等部门力量,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督查,对党员干部填报的《登记表》进行抽查核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高利放贷的违纪违法案件并公开曝光。

  三是强化主体监管。要求把高利放贷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内容,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履行主责,加强相关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着力健全对各类信贷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经营性企业的有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管,全面规范民间融资工作,防止民间借贷向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演变。(市纪委办公室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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