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对案件审理实行提级审定
严肃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
时间:2015-04-20 17:39:32 点击:

近年来,铜仁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对症下药、提级审定、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开门纳谏找问题。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针对当前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纪律处分状况进行调研,发现有的基层党组织处理案件普遍畸轻,常偏重批评教育、爱护、挽救;有的单位认定事实避实就虚、大事化小,在量纪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职工违法乱纪行为包容、甚至保护和纵容,过多担忧年终绩效考核扣分与否;有的单位不讲办案程序和原则,先行下达宣布处分决定,造成既定事实等问题,重点从程序、定性和文书格式上加以规范,在量纪档次上尽量做到与全市纪律处分相平衡。

提级审定提质量。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三转”步伐的加快,彻底转变单一个室对一个单位进行指导的协审模式,市纪委将市直机关案件由以前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提升为由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提级严把案件定性关、量纪关,更好地发挥了教育与惩戒的政治、社会和法纪的效果。今年4月3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常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对5名市直机关涉案人员进行了定性、量纪审定。案件审理室根据被审定对象身份向有关单位发送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意见函》。

规范程序建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完善《关于党纪政纪案件实行协助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市直机关发生的党政纪案件全部提请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由案件审理室对报请协审的案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进行审理同时,最终将由市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各市直机关涉案的党政部门将按照《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意见函》)召开党政会议处理,并将处分决定报送市纪委监察局。(铜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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