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铜仁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职工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铜教发〔2015〕179号),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通知》提出“三个禁止”。一是禁止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不得借子女及亲属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及其他经济利益。二是禁止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活动,禁止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三是禁止授意或委托他人代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为单位领导、同事组织子女升学庆贺,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子女学习费用,禁止利用公务用车或公款租车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禁止举办其他违反规定的宴请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地本校党员干部教师职工特别是毕业班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劝阻家长不得接请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 对本单位有子女高考达到大专以上分数线的教职要开展一次提醒谈话,并做好记录。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自觉执行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不得参与他人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不得借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收送财物及其他经济利益。同时,对发现他人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要及时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通知》强调,严格责任追究。教育系统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纪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明察暗访。对置党纪政纪于不顾,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将按照《铜仁市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等,致使本地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铜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