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监督工作是着力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监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和整合基层民生监督力量,构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生监督机制。要牢牢抓住专项监察不放松,大胆探索创新“4+N”监察方式,在选准专项监察项目上下功夫,把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要求不高、群众反映较大或问题线索指向较为集中的项目作为开展专项监察的首选项目。
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用好纪律审查这把利器,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的优势,着力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横向监督太散、纵向监督不到底的问题。对监督中发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做到不姑息、不破规,不放任。要充分运用民生监督成果,加大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力度和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看到我们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不断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要深入推进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整治铸廉行动的推动责任,督促主体责任得到更好落实,把整治铸廉的落脚点放在督促民生监管主体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上,切实发挥好监督职责,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有效解决监管主体责任不清、意识淡漠、监管失职缺位等问题。要开展责任倒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规定,对类似问题经常发生、对同样问题普遍发生、对同一单位多次发生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要通过三年整治铸廉行动,切实在民生领域构建起责任清楚、机制完善、执行有力、廉洁高效的监管体系。(铜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