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移送问题线索大幅增加

时间:2015-10-13 09:47:21 点击: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近日,铜仁市纪委出台了《铜仁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对信访举报的受理、线索处置、案件办理、信访工作人员履职等从制度层面作了严格规范,着力提升了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统一归口受理。《规程》规定,所有信访件原则上统一归口由信访室受理。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规范了怎样处理来信接收、如何接待群众来访和接听举报电话、怎样处置网上举报。并对各种渠道接收到的信访件实行登记,做好记录,切实解决分散受理的问题。

规范线索处置。《规程》要求,所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对问题线索按照“五步”进行分流。一是对收到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登记后移送案管室处置,案管室应当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室作好台账记录。二是对收到省管问题线索,登记后移送案管室处置,案管室应当按有关规定移送省纪委监察厅案管室;收到应当由中央、省垂直管辖的问题线索,移送省纪委监察厅信访室。三是对收到市属单位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问题线索或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登记后移送干部监督室处置,干部监督室按照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室作好台账记录。四是收到应当由区县及乡镇纪委监察机关办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问题线索或申诉,按照规定及时交办、督办。五是收到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信和网络举报,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强化案件办理。《规程》对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交办与承办、督办、直接查办、信访监督、信访了结与信访结案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对信访案件办理的程序、时限、质量等作了严格的规定,切实保证了信访举报案件按时、保质办结。

严格责任追究。《规程》要求,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有关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无故拖延、压案不查;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反法律纪律的手段;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1-9月,该市纪委监察局共规范办理信访件1791件,与去年同期的1529件相比,增长17.1%; 向案管室移送的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172人次,与去年全年移送的113人次相比,增长52.3%;向区县交办重要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86件,与去年全年的38件相比,增长了近5倍。(铜仁市纪委  张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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