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璇涛:做党纪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5-11-03 16:38:18 点击:

纪律是党的生命。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严格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使之真正成为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

锻造忠诚品格,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天下之德,莫大乎忠。”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格来坚守,坚决拥护党的纪律,自觉做到令必行、禁必止,言必信、行必果。要把准政治方向。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中央新修订和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践、践有所悟。要站稳政治立场。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面对错误言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抓敢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守政治原则。执纪监督每个环节,都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全面考虑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重大问题该请示报告的请示报告,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决不允许先斩后奏。

严守干净底线,当好党的纪律的模范执行者。“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起来,使模范执行党的纪律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价值追求,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法定之责、分内之事。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自觉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要着力加强法纪教育,贯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强化日常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强化惩治曝光,集中梳理和动态管理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问题线索,对违纪违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使纪检监察干部学会“戴着脚镣跳舞”。

锤炼担当精神,当好党的纪律的有力监督者。“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严格作风监督,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治本之策,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受益感。严格纪律审查,突出执纪特色,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行为的审查力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执法、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抓早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责任追究,一方面,在促进知责明责上下功夫,厘清责任清单,真正扛起责任。另一方面,在严格问责追责上下狠手,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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