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开展学生资助金专项监察
立案152件党政纪处分168人
时间:2015-11-12 10:08:23 点击:

今年以来,铜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学生资助金专项监察,1-10月,全市共发现问题1188个,立案152件,涉案金额1588.36万元,党政纪处分135件168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14人。

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铜仁市纪委将开展学生资助金专项监察作为市级层面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层层召开部署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监察有序推进。明确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力量,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办案骨干组成172个民生监督组进行“全覆盖”,充分发挥全市172个民生监督组的骨干作用。市、区县纪委督促教育等主管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并充分综合运用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提供的资金划拨情况、相关政策文件和教育系统自查自纠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聚焦问题,强化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学生见面核实、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公示举报电话等方式,深入各区县、乡镇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金进行实地再监督再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教育主管部门在申报、拨付、发放、管理资助资金等环节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各学校是否存在挪用、贪污、虚报价格、虚开发票、账实不符、弄虚作假,特别是虚报人数套取补助资金行为,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方式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建立问题台账、消号台账和案件查办台账。严格“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追责问责倒逼主管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铜仁市纪委办公室  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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